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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信息

冯立律师照片

冯立律师

职位:
资深律师
办公地点:
上海
  • 房产纠纷
  • 建设工程
  • 婚姻家事
  • 继承析产
  • 借贷纠纷
  • 刑事辩护
  • 合同纠纷
  • 拆迁纠纷

人物简介

冯立律师,曾在大学毕业后服2年兵役,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,从事法律行业六年,法学专业知识扎实,擅长处理交通事故、婚姻家庭、合同纠纷、民间借贷类,曾为多家政府机关,民营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,赢得服务单位和当事人的一致赞誉。冯立律师参与办理的“刘某某等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”被法官组织学习,共同交流沟通分享经验,被收录进经典案例当中。从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和刑事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,能力突出。

部分代表案例

1. 蔡某、胡某等非法狩猎案(代理嫌疑人胡某。涉案情节较轻、猎获物数量刚达立案标准,我方在侦查阶段即促成认罪认罚并修复生态,最后从轻判处 6 个月);

2. 刘某、李某等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案(代理嫌疑人刘某、李某。我方论证二人系从属地位、获利微薄,并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,最后从轻判处 16 个月);

3. 王某等交通肇事案(代理嫌疑人王某。事故责任认定依据不足,且王某案后主动报警救助、赔偿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方谅解,最后检察院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);

4. 陆某某等被诈骗案(代理被害人陆某等。我方协助梳理全部资金流向、整理转账凭证和聊天记录,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冻结涉案账户,最后成功取回被骗款项);

5. 孙某等侵犯著作权案(代理嫌疑人孙某等。我方围绕"不以营利为目的、作品来源存在授权争议"展开辩护,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构成要件,最后公安撤案不予立案)。

7. 张某危险驾驶案(代理嫌疑人张某。血液酒精含量刚超过醉驾标准,且系深夜短距离挪车、未发生事故与损害后果,我方论证情节显著轻微、不具有处罚必要性,最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);

8. 陈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(代理嫌疑人陈某。系受雇出售本人银行卡、获利仅千余元,我方论证其主观明知程度不足、处于从属地位,并促成认罪认罚,最后从轻判处拘役四个月);

9. 许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(代理嫌疑人许某。系受公司安排参与受票环节、个人未从中获利,我方论证其从属地位,并促成企业在审查起诉前全额补缴税款,最后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、缓刑一年六个月);

10 某贸易公司、周某逃税案(代理嫌疑人周某。系首次违反税收征管规定,我方促成企业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全部税款、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,援引《刑法》第 201 条第 4 款主张不予追究刑事责任,最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);

11. 吴某职务侵占案(代理嫌疑人吴某。侵占数额刚达立案标准,且案发前已主动归还全部款项,我方促成认罪认罚并取得公司书面谅解,最后判处拘役五个月、缓刑八个月);

12. 赵某盗窃案(代理嫌疑人赵某。部分涉案财物的价格认定依据不足,我方围绕鉴定意见展开实质质证、依法核减犯罪数额,并促成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,最后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);

13. 钱某故意伤害案(代理嫌疑人钱某。系对方先行挑衅引发冲突、伤情鉴定存在多处瑕疵,我方促成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,论证其主观恶性与社会危险性较小,最后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、缓刑一年);

14. 罗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(代理嫌疑人罗某。系基层业务人员、自身投资款亦未收回,我方论证其系从犯且主观恶性小,并促成家属代为退赔全部违法所得,最后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、缓刑二年);

15. 沈某合同诈骗案(代理嫌疑人沈某。双方系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经济纠纷,沈某始终具有实际履约行为与履约能力,我方提交完整履约凭证论证其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,最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);

16. 何某敲诈勒索案(代理嫌疑人何某。索款行为基于真实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,我方在审查批捕阶段提交借条、转账记录等证据,论证不符合"非法占有目的"的构成要件,最后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,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);

17. 郑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(代理嫌疑人郑某。涉案信息数量认定存疑且未造成严重后果,我方促成认罪认罚、突出初犯偶犯情节,最后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、缓刑一年);

18. 韩某开设赌场案(代理嫌疑人韩某。系受雇担任线上客服、参与时间短且获利微薄,我方论证其从犯地位并促成全额退缴违法所得,最后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、缓刑一年六个月);

19. 秦某骗取出口退税案(代理嫌疑人秦某。部分单证瑕疵系第三方报关机构操作失误所致,我方厘清各环节责任、论证企业不具有骗税故意,并促成全额补缴退税款,最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);

20. 郭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(代理嫌疑人郭某。系普通参与人员、层级较低且未发展下线,我方论证其不符合"组织者、领导者"的主体要件,最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)。